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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环境影响评价公司告诉你国家规定不得通过环境影响评价的项目有哪些
浏览: 发布日期:2018-01-31

 咱们知道一些项目在开发之前必需要先做环境影响评价,待环保局经过批阅后方可进行。可是还有一些项目无论如何是不能经过环保局的批阅的。作为一家专业的郑州环保工程厂家你,下面咱们就为我们讲诉一下国家规定的明令制止不得经过环境影响评价的项目有哪些,期望关于我们有所协助。

  这十类项目分别是:国家明令筛选、制止建设的、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项目;列入国务院整理整理规模,不符合国家政策规定的钢铁、电解铝、水泥、电石、铁合金、焦炭、平板玻璃、13.5万千瓦及以下火电机组等项目;坐落饮用水源保护区、自然保护区、景色名胜区、重要生态功用区以及生态环境敏感区等区域,影响生态环境和污染环境的项目;不符合城市总体规划、环境保护规划的项目;坐落自然保护区的核心区、缓冲区内的项目;占用自然保护区试验区,对当地生态环境形成破坏的,或许建设在自然保护区外围地带,但危害自然保护区内的环境质量和生态功用的建设项目;原有设备污染物排放达不到国家和当地排放规范和总量操控要求,不能经过“以新带老”、“以大代小”的办法,实现“增产不增污”的项目;环境污染严峻,产品质量低质,高能耗、高物耗、高水耗,污染物不能合格排放的项目;在环境质量不能满足环境功用区要求,无法经过区域平衡等替代办法减少污染负荷的项目;被明令期限管理的企业,以及“两控区”污染防治规划、三峡库区及上游水污染防治规划中污染管理项目没有如期完结污染期限管理任务的企业的新、扩、改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