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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查报告
浏览: 发布日期:2017-12-29
《关于改革调整上市环保核查工作制度的通知》(环发[2014]149号)指出上市公司作为公众公司,应当严格遵守各项环保法律法规,建立环境管理体系,完善环境管理制度,实施清洁生产,持续改进环境表现。上市公司应按照有关法律要求及时、完整、真实、准确地公开环境信息,并按《企业环境报告书编制导则》(HJ617-2011)定期发布企业环境报告书。

企业环境报告书主要反映企业的管理理念、企业文化、企业环境管理的基本方针以及企业为改善环境、履行社会责任所做的工作。它以宣传品的形式在媒体上公开向社会发布,是企业环境信息公开的一种有效形式,也是履行社会环境责任的体现。

企业环境报告书的主要内容有:
1、企业概况及编制说明;
2、环境管理状况;
3、环保目标;
4、降低环境负荷的措施及绩效;
5、与社会及利益相关者的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