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谷县张秋镇农村生活污水连片整治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原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环境保护验收内容(包括验收监测报告、验收意见、其他需要说明事项)公示如下:建设单位:阳谷县张秋镇人民政府
名称:阳谷县张秋镇农村生活污水连片整治项目
建设地址:阳谷县张秋镇下辖的南街村、西街村、北街村
验收单位:阳谷县张秋镇人民政府
公示内容:验收监测报告、验收意见、其他需要说明事项
公示期为:2021年06月07日-2021年07月05日(20个工作日)
通讯地址:阳谷县张秋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谢主任
电话:18563556690
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
竣工验收检测报告 |
其他需要说明事项 |
验收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