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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 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 努力开创环保工作新局面——周生贤部长在2013年全国环境保护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浏览: 发布日期:2018-03-01
环境保护部部长 周生贤

(2013年1月24日)

  这次会议的主要任务是,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总结第七次全国环境保护大会精神落实情况,以生态文明建设为统领,以建设美丽中国为目标指向,以解决影响科学发展和损害群众健康的突出环境问题为重点,总结2012年工作,部署2013年任务。

  下面,我讲四个问题。   

  一、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   

  党的十八大是在我国进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定性阶段召开的一次十分重要的大会,是一次高举旗帜、继往开来、团结奋进的大会。十八大的一个历史性决策和贡献,就是把科学发展观同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一道,确立为我们党必须长期坚持的指导思想,实现了党的指导思想的又一次与时俱进。十八大的一个突出亮点,就是把生态文明建设提升到与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并列的战略高度,纳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五位一体的总体布局,第一次单列一个部分加以论述,实现了党的执政兴国理念和实践的又一次重大创新。   

  建设生态文明,是我们党创造性地回答经济发展与资源环境关系问题所取得的重大成果,为统筹人与自然和谐发展指明了前进方向;是我们党积极主动顺应广大人民群众新期待,进一步丰富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总体布局的战略部署;是我们党充分吸纳中华传统文化智慧并反思工业文明与现有发展模式不足,积极推进人类文明进程的重大贡献;是我们党深刻把握当今世界发展绿色、循环、低碳新趋向,对可持续发展理论的拓展和升华。   

  生态文明是人类为保护和建设美好生态环境而取得的物质成果、精神成果和制度成果的总和,是人与自然、环境与经济、人与社会和谐共生的社会形态。建设生态文明,以把握自然规律、尊重自然为前提,以人与自然、环境与经济、人与社会和谐共生为宗旨,以资源环境承载力为基础,以建立节约环保的空间格局、产业结构、生产方式、生活方式以及增强永续发展能力为着眼点,以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为本质要求,贯穿于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各方面和全过程。建设生态文明,先进的生态伦理观念是价值取向,发达的生态经济是物质基础,完善的生态文明制度是激励约束机制,可靠的生态安全是必保底线,良好的生态环境是根本目的。生态文明理念及建设实践具有鲜明特征:在价值观念上,强调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在指导方针上,坚持节约优先、保护优先、自然恢复为主;在实现路径上,着力推进绿色发展、循环发展、低碳发展;在目标追求上,努力建设美丽中国;在时间跨度上,需要长期艰巨的建设过程。   

  环境保护是生态文明建设的主阵地,是建设美丽中国的主干线、大舞台和着力点。环保工作取得的任何成效任何突破,都是对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美丽中国的积极贡献。全国环保系统要做好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美丽中国的引领者、实践者和推动者。

  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是全国环保系统的首要政治任务。环境保护部党组制定下发实施方案,拿出一个月时间集中学习,通过做专题辅导报告,召开学习交流大会,安排机关各司局、直属单位主要负责同志作学习体会发言,激发了环保系统广大干部职工学习贯彻十八大精神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思想认识得到高度统一,学习水平得到明显提升,精神状态得到极大振奋,环保工作得到有力推动。   

  通过学习,我们认识到,用生态文明建设的观念和要求来看环境保护,要从“五个高度”上来认识和把握。一是放在践行科学发展观自觉行动的高度。把科学发展观作为政治信仰来追求,作为科学真理来坚持,作为行动指南来践行。二是放在整个国民经济发展全局的高度。环境问题究其本质是经济结构、生产方式、消费模式和发展道路问题。必须正确处理环境与经济关系,不能走先污染后治理、以牺牲环境换取经济增长的老路。三是放在2020年如期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高度。全面建成惠及十几亿人口的更高水平的小康社会,最重要的标志之一、也是最大的制约因素之一就是生态环境。四是放在生产流通分配消费全过程的高度。社会再生产的全过程都消耗资源并产生环境污染,必须从再生产全过程来加强环境保护。五是放在经济全球化深入发展的高度。随着生产要素、产业分工和资源配置的跨区域流动,环境问题日益全球化。   

  我们进一步认识到,积极探索环境保护新道路是通向和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现实路径。要努力做到“五个新”:一是用新的理念进一步深化对环境问题的认识,二是用新的视野把握环境保护事业发展的机遇,三是用新的实践推动环保事业取得更大成效,四是用新的体制保障环保事业持续推进,五是用新的思路指导当前谋划未来。   

  积极探索环保新道路,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美丽中国,是一场涉及思想认识、观念行为、体制机制的广泛而深刻的变革,必须科学地审视当前我国环境保护所处的历史方位,认清环境保护事业发展的阶段性特征。主要是:在人与自然方面,进入了从源头上扭转生态环境恶化趋势,不断提升人与自然和谐相处水平的新阶段;在环境与经济方面,进入了坚持在发展中保护、在保护中发展,以环境保护优化经济发展的新阶段;在环境与政治方面,进入了生态文明建设纳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总体布局,提高执政党领导生态文明建设能力的新阶段;在环境与文化方面,进入了大力弘扬生态文明理念,增强生态环境意识推动文化建设大发展大繁荣的新阶段;在环境与社会方面,进入了优先解决损害群众健康的突出环境问题,保障和改善民生的新阶段。   

  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我们必须用改革创新的精神和思路,加大探索力度,抓紧制定推进环保事业改革发展的总体方案,确定优先领域,明确路线图和时间表。

  (一)加快环境管理转型。以环境质量改善为目标导向,实施更加严格的环境质量标准,使环境管理从被动应对向主动防控转变,从控制局地污染向区域联防联控转变,从单纯防治一次污染物向既防治一次污染物又防治二次污染物转变,从单独控制个别污染物向多种污染物协同控制转变,全面提升环保工作的精细化、信息化和专业化水平。   

  (二)深化审批改革。经国务院六次清理,环保部门现有审批事项40项,其中环境保护部直接承担的30项。要深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一是进一步清理和调整审批项目。科学把握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与加强环境保护工作的关系,凡是地方环保部门能够管理好的,就大胆下放,不再由环境保护部审批;凡是市场机制能够有效调节、行业组织能够自律管理的,不设定行政审批。二是进一步规范行政审批行为。设定环保行政审批事项,严格进行合法性、必要性、合理性审查论证。三是进一步创新审批服务方式。优化流程,简化程序,加强电子政务建设。四是进一步强化对权力运行的监督制约。强化行政审批的全过程监控,形成反腐倡廉制度体系。   

  当前,环境影响评价工作面临不少新情况新问题,需要进一步创新和完善。必须依法依规强化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提高环境影响评价的独立性、客观性、公正性和透明性;修订建设项目环评分类管理名录和分级审批目录,下放审批权限,简化程序、缩短时限、提高效率;重大建设项目必须开展社会风险评估,环保部门要积极配合做好;严格问责,健全责任追究和环境损害赔偿制度。   

  (三)强化信息公开。随着人民群众的环保意识普遍觉醒,参与社会管理的诉求越来越强。要加强环境核查审批信息公开,全面推进涉及民生、社会关注度高的环境监测信息公开,把信息发布情况作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的重要考核指标,为群众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提供更加便利的条件,推进信息公开工作的法制化规范化。   

  (四)扩大群众参与。开展环保工作的好办法,归根结底来自人民群众的丰富实践。要善于“接地气”,学会与人民群众打交道,认真回应人民群众的关切和期待,走群策群力、群防群控的群众路线。眼往下看,脚往下走,到人民群众对生态环境质量意见多的地方去,到环境保护工作难开展的地方去,把问题解决在基层一线,解决在萌芽状态。   

  (五)改进工作作风。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对转变作风问题高度重视。党的十八届中央政治局作出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为全党同志带了好头,充分体现了党中央落实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方针的坚定决心。作风就是形象,就是战斗力,就是宝贵资源。环保系统要把加强作风建设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对照查找在作风建设方面存在的不足和差距,抓紧制定改进措施和办法,尽快建立健全或修改完善相关制度规定,以振奋的精神状态和良好的工作作风抓好各项任务的贯彻落实。

  二、2012年环保工作成效明显   

  过去的一年,全国环保系统坚决贯彻中央关于环境保护的决策部署,认真落实第七次全国环境保护大会和环保工作会议精神,各项重点工作取得积极进展。   

  (一)贯彻落实第七次全国环境保护大会精神。   

  2011年,国务院召开第七次全国环境保护大会,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务院副总理李克强出席大会并发表重要讲话。第七次全国环境保护大会的标志性成果是提出积极探索在发展中保护、在保护中发展的环境保护新道路。大会精神集中体现在六个方面:一是进一步明确指导新时期环保工作的战略思想,就是要坚持在发展中保护、在保护中发展。二是进一步明确环境保护的基本定位,就是以环境保护优化经济发展。三是进一步明确探索环境保护新道路的历史地位,这是做好新形势下环保工作的根本路径。四是进一步明确环境保护的重中之重,就是要着力解决影响科学发展和损害群众健康的突出环境问题。五是进一步明确环保人的核心价值取向,就是要继续弘扬“忠于职守、造福人民,科学严谨、求实创新,不畏艰难、无私奉献,团结协作、众志成城”的中国环保精神。六是进一步明确环境保护在生态文明建设中的基础地位,就是要充分发挥环境保护的主阵地和根本措施作用。   

  各省(区、市)积极贯彻落实,已有28个省(区、市)召开环境保护大会,26个省(区、市)以党委或政府的名义出台进一步加强环境保护的文件。   

  (二)主要污染物减排年度任务全面完成。   

  明确任务严格考核。及时指导各地和中央企业制定减排计划,向社会公告2012年需要完成的重点项目和2011年实施减排措施的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小区)。推进污染减排绩效管理试点工作,督促存在问题的地方和企业认真整改,环境保护部对有关省级政府领导和中央企业负责人进行约谈,对8个市(州)污水处理厂实施挂牌督办。天津、陕西、甘肃等省(市)通过督察预警等方式,加快落实重点项目和减排措施。   

  抓住重点强力实施。将重点减排工程项目和保障措施落实到“六厂(场)一车”(火电厂、钢铁厂、水泥厂、造纸厂、城镇污水处理厂、畜禽养殖场和机动车)。目标责任书要求2012年完成的1276个项目基本建成投运,新增脱硝改造燃煤机组装机容量超过4000万千瓦。   

  建立和完善减排长效机制。加强对环境保护和污染减排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监督检查,起草《脱硝电价和脱硝设施运行监督管理办法》,全国脱硝电价政策即将出台。拟定《“十二五”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统计监测及考核办法》,制定《建设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管理办法(试行)》。

  经核查核算,2012年全国化学需氧量、二氧化硫、氨氮、氮氧化物排放总量分别比上年减少3.05%、4.52%、2.62%、2.77%,全面完成年度减排任务。   

  (三)环境保护优化经济发展作用进一步显现。   

  继续推进战略环评、规划环评和项目环评。西部大开发战略环评稳步推进,金沙江水电基地分段实现全流域规划环评,七大流域各主要支流全面实施综合规划环评。坚决遏制“两高一资”、低水平重复建设和产能过剩建设项目。2012年,环境保护部共批复项目环评文件240个,涉及总投资近1.4万亿元,其中基础设施和民生工程项目79个,约占总投资的一半。对不符合要求的24个项目退回报告书、不予审批或暂缓审批,涉及总投资1000多亿元。   

  加强和深化环评制度改革。坚持依法依规开展环评,扩大公众参与,实行环评受理、审批和验收全过程“三公开”。下放部分环评审批权,配合做好社会风险评估工作。事业单位环评机构体制改革加快,两批97家试点单位中22家完成改制,47家基本完成。   

  完善环境标准体系和深入开展清洁生产审核。新发布环境保护标准68项,对纺织染整、钢铁和焦化等工业行业进一步收严排放限值。现行国家环境保护标准达1374项,为推进产业结构调整发挥了积极作用。全面推进重点企业清洁生产审核,向社会公告8775家完成评估验收的企业名单。    

  (四)解决民生环境问题取得新进展。   

  出台实施环境空气质量新标准。经国务院同意,发布新修订的《环境空气质量标准》和《环境空气质量指数(AQI)技术规定(试行)》,出台新标准实施“三步走”的总体方案。2012年在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等重点区域以及直辖市和省会城市开展PM2.5与O3等项目监测,2013年在113个环境保护重点城市和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开展监测,2015年在所有地级以上城市开展监测。自2016年1月1日起该标准在全国实施。我部印发《空气质量新标准第一阶段监测实施方案》和《关于加强环境空气质量监测能力建设的意见》,明确开展第一阶段监测的范围、内容和要求。积极协调财政部等相关部委,争取专项资金。2012年中央下拨地方补助资金5.19亿元,地方共投资约4.3亿元。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等重点区域以及直辖市和省会城市共74个城市496个监测点位已按新标准开展监测,并于2013年1月1日正式对外发布监测数据。

  强化饮用水源保护和地下水污染防治。国务院批复《全国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十二五”规划》。我部组织全国地级以上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环境状况评估,基本摸清321个城市833个水源地的基本情况。积极落实《全国地下水污染防治规划》,编制华北平原地下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

  推进重金属、危险废物和化学品污染防治。中央安排重金属专项治理资金54亿元。我部印发《重金属污染防治“十二五”规划》实施考核办法及相关细则,首次组织开展规划实施情况考核。强力推进历史遗留铬渣治理,累计治理铬渣230万吨,是前6年年均处理量的3倍,全国堆存长达数十年甚至半个世纪的670万吨铬渣基本处置完毕。编制《化学品环境风险防控“十二五”规划》,印发《全国主要行业持久性有机污染物污染防治“十二五”规划》。   

  加强环境执法和应急管理。继续深入开展环保专项行动,全国共出动执法人员255余万人(次),检查企业100余万家(次),查处环境违法问题8779件,挂牌督办环境违法案件1770件。对1216家生产、停产或停产整治的铅蓄电池企业加大监管力度,又取缔关闭289家。圆满完成环境安全百日大检查,共检查企业4.3万家,发现重大环境风险隐患2296个,整改2245个,挂牌督办企业105家。我部直接调度处置的突发环境事件33起,同比下降55%。   

  (五)重点流域海域区域污染防治有较大突破。   

  持续推进重点流域海域污染防治。国务院批复《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2011-2015年)》。完善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专项规划实施情况考核指标体系,开展长江中下游流域规划实施情况考核。扎实推进“三湖”污染防治工作,太湖等重点湖泊流域水质初步改善。   

  优先保护生态良好湖泊。全年累计安排专项资金25亿元,新增试点湖泊19个,全国湖泊生态环境保护试点累计达27个。湖北省出台湖泊保护地方法规,依法对梁子湖等湖泊实施湖泊管理。云南洱海、安徽太平湖等通过环境整治,环境质量得到进一步提高。   

  全力防治大气污染。国务院批复《重点区域大气污染防治“十二五”规划》,要求采取综合治理、协同控制、联防联控等措施。“十二五”以来,北京市累计淘汰老旧机动车55万多辆,提前三年完成40万辆的淘汰任务。山西省实施空气质量改善攻坚行动,11个设区市城区减少原煤消耗674万吨。   

  (六)生态保护和农村环境保护不断强化。   

  生物多样性保护上升为国家战略。李克强副总理主持召开中国生物多样性保护国家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联合国生物多样性十年中国行动方案》。对累计建成的363处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完成人类活动卫星遥感监测和实地核查工作。全面启动全国生态环境十年变化(2000-2010年)遥感调查与评估。全国已有15个省(区、市)开展生态省建设,1000多个县(市、区)开展生态县建设,53个地区开展生态文明建设试点工作。

  农村“以奖促治”增资扩面。中央财政安排55亿元农村环保专项资金,支持各地开展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截至2012年底,全国共有23个省(区、市)纳入连片整治示范范围,中央财政累计投入135亿元,2.6万个村庄、5700多万农村人口受益。印发《全国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十二五”规划》、《全国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十二五”规划》。完成全国土壤污染状况调查,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土壤环境保护“十二五”规划》。   

  (七)生态补偿机制初步建立。   

  积极配合财政部开展新安江流域等生态补偿试点,国家正在探索流域上下游之间、自然保护区内外和不同主体功能区之间生态补偿的有效办法。重点生态功能区生态补偿机制的建立与实施取得较好效果。自2008年起,中央财政对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范围内的部分县(市、区)实施资金转移支付,涉及20多个省(区、市)。5年支持资金总额达1100亿元,年度资金由2008年的60.5亿元,增加到2012年的371亿元,支持的县(市、区)由221个增加到466个。对其中452个县域生态环境质量全面监测与评估结果显示,2009-2011年58个县域生态环境质量得到改善,占比例12.8%;380个县域保持基本稳定,占84.1%。   

  (八)核与辐射安全保障更加有力。   

  国务院批复《核安全与放射性污染防治“十二五”规划及2020年远景目标》,规划项目涉及投资798亿元。我国15台运行核电机组处于安全状态,29台在建核电机组建造质量处于受控状态,19座民用研究堆总体情况良好。开展全国辐射安全综合检查,动员监管人员19万多人次,检查核技术利用单位近6万家。加大放射性废物和铀矿冶污染治理力度,推进电磁辐射环境全过程监管。   

  (九)政策法制、环保规划、科技监测、宣传教育和国际合作扎实推进。   

  《环境保护法》修正案草案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初次审议,《清洁生产促进法》修订颁布。发布《环境保护综合名录(2012年版)》,在15个省份开展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试点。由我部牵头编制、报国务院审批的11项规划全部编制完成,其中9项已印发执行。国务院办公厅首次将环保规划任务分解落实到有关部门。制定《全国环境功能区划纲要》,在吉林、浙江、新疆开展省级环境功能区划编制试点。全面启动《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修订。积极推进环境监测天地一体化进程,“环境一号”C卫星发射成功。水体污染控制与治理科技重大专项实施取得新进展。组织孟祥民同志先进事迹系列报告会,稳妥推进环境文化体制改革。成功举办联合国可持续发展大会国合会20周年主题边会,圆满召开国合会2012年年会,环保国际合作取得积极进展。   

  (十)环保能力和队伍建设进一步加强。

  环保投入大幅增加。我部参与分配的中央环保投资超过260亿元,比2011年增加50%以上。环保监测执法业务用房项目顺利推进,565个项目开工率97%,完工率65%。支持24个省(区、市)164个县(区)级开展环境监测站标准化建设,为170个监察执法机构配备移动执法系统和挥发性气体检测设备。   

  机构人才队伍建设继续加强。机构编制能力建设不断增强。加大竞争性选拔领导干部的力度,机关和部属单位干部队伍得到进一步加强。落实《生态环境保护人才发展中长期规划(2010-2020年)》,组建环境保护部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坚持分级分类培训,全年培训干部和各类人才4万余人次,计划完成率为115%。   

  创先争优活动和党风廉政建设不断深化。巩固创先争优成果,全面落实“基层组织建设年”部署,完善部属单位党组织设置。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部领导带队进行惩防体系建设重点抽查,推进权力运行监控机制建设,开展党风廉政教育月活动,严肃查处违纪违法案件,教育引导党员干部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防线。   

  我们也清醒地看到,我国环境形势依然严峻,既要有打攻坚战的紧迫意识,又要有打持久战的思想准备。一是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大,减排任务艰巨。“两高一资”行业投资增幅虽有下降,但现有产能释放带来的污染物增量压力很大。机动车每年增长1500万辆左右,机动车氮氧化物排放量仍呈增长趋势。二是环境污染仍然十分严重。70%左右的城市不能达到新的环境空气质量标准。近日出现的长时间大范围雾霾天气,影响17个省(区、市),约占国土面积1/4,受影响人口达6亿。20%左右的国控断面水质依然为劣Ⅴ类,基本丧失水体功能。一半城市市区地下水污染严重,57%的地下水监测点位水质较差甚至极差。三是环境风险继续增加,损害群众健康的环境问题比较突出。我国正处于社会转型和环境敏感、环境风险高发与环境意识升级共存叠加的时期,长期积累的环境矛盾正集中显现,PM2.5、饮用水安全、血铅事件和化学品污染问题,引起群众广泛关注。四是环境管理体制不顺,生态环境保护职能分散交叉现象依然存在。能力建设滞后,监管力度不够,人才队伍建设亟待加强。五是工作作风亟待进一步转变,服务能力有待继续提高。我们必须高度重视,采取有效措施加以解决。   

  三、全力做好2013年重点工作   

  今年环保工作的总体要求是: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着力解决影响科学发展和损害群众健康的突出环境问题,积极探索在发展中保护、在保护中发展的环保新道路,加快推进环境管理战略转型,勇担生态文明建设的引领者、推动者、实践者。   

  2013年要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   

  按照《中共中央关于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的通知》要求和《环境保护部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的安排》,创新活动载体,采取多种形式,着力提高效果,其中要重点抓好司局级和处级干部学习培训活动。开展为民务实清廉为主要内容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坚持学以致用、用以促学,努力把党的十八大精神转化成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积极探索环保新道路,建设素质过硬、作风优良、精神状态良好的干部队伍和全面完成今年环保各项任务的力量源泉。   

  (二)全力完成主要污染物减排任务。   

  2013年确定的减排任务是:与2012年相比,化学需氧量、二氧化硫排放量分别减少2%,氨氮排放量减少2.5%,氮氧化物排放量减少3%。要认真落实《国务院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和《节能减排“十二五”规划》。严格考核各地年度总量减排目标完成情况,结果向社会公布。推行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预算管理制度,严控污染物新增量。着力抓好“六厂(场)一车”减排措施落实,确保今年1545个重点减排项目按期保质建成投运。完善部门协同推进减排机制。   

  (三)充分发挥环境保护优化经济发展的作用。   

  加快编制环境功能区划。推进省级环境功能区划试点,指导推动首批12个城市编制城市环境总体规划,争取《全国环境功能区划纲要》早日报国务院审批。制定不同区域的环境目标、政策和标准,实行分类指导、分区管理。   

  继续强化和完善建设项目环评。从严从紧控制“两高一资”、低水平重复建设和产能过剩项目建设,加快淘汰落后产能,支持新兴战略性产业、基础设施和民生工程建设。对化工石化、涉重金属、钢铁、交通基础设施等项目,落实好环评管理要求。组织开展重大项目后评价。   

  进一步深化环评制度改革。扩大公众参与和信息公开,合理调整项目审批权限,推进环评报告编制单位与审批单位脱钩,强化环评机构动态管理和淘汰机制,积极配合做好社会风险评估工作。

  (四)加强PM2.5监测、信息发布与综合治理。   

  李克强副总理针对近日多地出现雾霾天气专门作出重要批示,要求环境保护部及时进行空气污染预警,以利群众防范。部党组及时研究部署,下发了紧急通知,从加强空气质量监测、及时发布监测信息、落实重污染天气条件下的应急预案、以防治PM2.5为重点抓好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进一步明确责任等方面提出明确要求。各级环保部门快速行动,积极应对,引导人民群众主动参与、共同行动。做好PM2.5的监测、信息发布及其污染防治,任务仍然十分艰巨,这要作为今年工作的重中之重。   

  认真总结空气质量新标准第一阶段监测实施工作,确保第一阶段74个城市496个监测点位稳定运行。进一步推动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等重点区域空气质量联动监测。2013年,在113个环保重点城市和环保模范城市开展包括PM2.5在内的6项指标监测。制定空气质量新标准第二阶段监测实施方案,在12月底前对外发布监测数据。地方各级环保部门不得干预本行政区的监测结果,发现伪造、篡改监测数据的行为,我部将依据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深入推进实施《重点区域大气污染防治“十二五”规划》,采取综合措施治理PM2.5,确保2015年重点区域空气中PM2.5年均浓度下降5%,京津冀、珠三角、长三角区域年均浓度下降6%。北京等城市要率先立法,率先达标,率先与国际接轨。一是推动PM2.5纳入污染物减排统计、监测和考核体系。通过调整经济结构、优化生产方式、改变生活和消费模式,从源头上减少PM2.5排放。二是实施城市空气质量达标管理。我们考虑,首要大气污染物超标不超过15%的城市,力争2015年达标;首要大气污染物超标15%以上、30%以下的城市,力争2020年达标;首要大气污染物超标30%以上的城市,要制定中长期达标计划,力争到2030年全国所有城市达到空气质量二级标准。三是完善区域大气污染联防联控机制。京津冀、长三角等跨省区域,我们考虑成立由环境保护部牵头、相关部门与区域内各省级政府参加的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工作领导小组;对于珠三角等省内城市的区域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由省政府统筹协调。四是推进多污染物协同防治。开展煤炭消费总量控制试点,严格控制污染物新增排放量,对大气污染严重的城市,新建项目实行区域内“倍量替代”。五是深化机动车污染防治。全面推行机动车环保标志管理,加速“黄标车”淘汰进程,基本淘汰2005年以前注册运营的“黄标车”。推进提高车用燃油品质。实施重型柴油车国四标准。六是做好大气污染应急处置工作。指导督促地方政府制定空气污染应急预案并适时实施,分别采取停工、限产、限排、限行等措施,及时准确发布大气污染信息,提出针对不同人群的健康保护和出行建议,保障群众的环境知情权和身体健康。   

  (五)深化重点流域污染综合防治。   

  对重点流域优先控制单元分类制定综合治理方案,优先保护水质较好的控制单元。制定《国家良好湖泊生态环境保护规划(2011~2020年)》,采取“集中支持”、“一湖一策”等政策措施。

  落实《全国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规划》,加强饮用水环境安全保障。推动地级以上城市定期发布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状况。做好《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治“十二五”规划》实施考核和中期评估工作,严控重金属污染物排放总量。实施《化学品环境风险防控“十二五”规划》,严格化学品环境管理,加强主要行业持久性有机污染物污染防治。强化铬渣等危险废物重点源管理,推进电子废物污染防治,实行全过程监管。   

  (六)加大生态和农村环境保护力度。   

  全面落实生物多样性保护战略行动计划,尽快启动生物多样性保护工程。完成全国自然保护区基础调查和评价,推进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保护和监管。建立和完善生态补偿机制,中央财政转移支付资金将继续增加,扩大实施范围。推进生态文明建设试点,进一步开展生态示范创建。认真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近期土壤环境保护和综合治理工作安排的通知》,深化“以奖促治”、“以奖代补”政策,扩大农村环境连片整治范围。全面推行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目标责任制。   

  (七)强化核与辐射安全监管。   

  完善核安全监管和核事故应急响应机制,加快国家核与辐射安全监管技术研发基地和辐射环境自动监测站点建设。以运行和在建核电厂为重点,加强各类核设施安全监管。加大放射性废物治理力度,开展核技术利用简化审批试点,探索铀矿冶辐射环境安全监管模式,加强输变电、通信和广电类建设项目全过程辐射环境管理。   

  (八)制订实施生态文明建设目标体系和推进办法。   

  我部对生态文明建设目标体系已经开展两年多研究,制定出生态文明建设目标体系(征求意见稿),正征求中央、国务院有关部门和省级地方政府意见。生态文明建设推进办法也正在研究制定。要争取早日出台。还要在优化国土空间格局、推进资源全面节约、加强生态文明制度建设等方面发挥更加积极的作用。   

  (九)全面加强保障措施。   

  深入开展生态文明法制建设研究,全力做好《环境保护法》修改工作。全面推进“十二五”环保规划实施,在做好中期评估的基础上及早谋划“十三五”。谋划重大专项,组织实施《国家环境保护“十二五”规划》和《节能减排“十二五”规划》确定的环境保护重点工程。发布国家环境监管能力建设“十二五”规划。完善环境政策法规,研究建立最严格的环境保护制度。强化环境科技标准工作,增强科技支撑。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推动生态环境保护人才发展,谋划环保体制改革。组织好世界环境日等重大宣传活动,开展全民环境教育行动。筹备召开国合会2013年年会,继续推进双边及区域环保合作。   

  (十)抓好廉政转变作风。

  根据中央《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部党组专门制定了实施办法,我们要不折不扣贯彻执行。各部门各单位要把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作为环保系统加强党的作风建设、机关政风建设、反腐倡廉建设的一项重要任务来抓。   

  总之,做好2013年的环保工作,必须在创造亮点、抓住重点、突破难点、应对热点上狠下功夫。   

  一是创造亮点。污染减排是2012年环保工作的亮点。发布实施新的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也是亮点,是撬动环保事业发展的支点。今后要在继续加大减排力度、做好环境空气质量标准实施工作的同时,改革创新,在环保各个领域不断创造新的亮点。   

  二是抓住重点。解决影响科学发展和损害群众健康的突出环境问题始终是环保工作的重点。要发挥环境保护宏观调控职能,在遏制两高一资、低水平重复建设和产能过剩项目建设上发挥积极作用,集中力量解决饮用水、重金属、化学品、危险废物和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等关系民生的环境问题。   

  三是突破难点。正确处理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的关系是环保工作的难点。环境出现问题应当在经济政策方面找原因。正确的经济政策就是正确的环境政策。离开经济发展抓环境保护是“缘木求鱼”,脱离环境保护搞经济发展是“竭泽而渔”。必须坚持在发展中保护,在保护中发展,以环境保护优化经济发展,努力推进环境保护与经济发展协调融合。   

  四是应对热点。PM2.5污染防治是当前环保工作的热点。要坚持“公开透明、有所作为”,既打好攻坚战,又打好持久战。打好攻坚战,就是按照“三步走”的要求,做好PM2.5的监测和信息发布。打好持久战,就是以PM2.5为重点,推进大气污染防治,切实改善环境质量。PM2.5治理是系统工程,需要有关部门的协调配合,需要全社会的共同行动,要结成广泛的“环保统一战线”。   

  四、用改革精神和优良作风抓好落实   

  环境保护工作目标、任务和措施已经明确,现在的关键在于抓好落实,努力实现“三个突破”:一是在深化改革上有所突破,二是在推进重点工作上有所突破,三是在改进工作作风上有所突破。

  我就抓落实的问题,再提4点要求。   

  (一)在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上抓落实。   

  学习党的十八大精神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环保系统的首要政治任务,要做到在思想上同心同德,在目标上同心同向,在行动上同心同行。   

  一是把党的十八大精神学习成果转化为指导环保工作的世界观和方法论。党的十八大确立了科学发展观的历史地位,回答了新时期我们党举什么旗帜、走什么道路、保持什么样的精神状态、朝着什么样的目标继续前进等重大问题。全国环保系统要深刻领会科学发展观的历史地位、科学内涵和指导意义,深刻领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理论体系、制度和基本要求,深刻领会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全面深化改革开放的目标,深刻领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总体布局和战略部署,深刻领会全面提高党的建设科学化水平的新要求,用党的十八大精神指导实践,谋划工作,见到实效。   

  二是把党中央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决策部署转化为推动环保工作的力量源泉。党的十八大报告的一个突出亮点,就是把生态文明建设纳入五位一体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总体布局。全国环保系统要加深对生态文明和美丽中国的认识,用生态文明建设统一思想、凝心聚力、攻坚克难,更加积极、更加自觉地投身到生态文明和美丽中国建设中去,做好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美丽中国的引领者、推动者、实践者。   

  三是把学到的理论和方法转化为做好环保工作的智慧和能力。进一步开拓视野,获取新知识,增长新智慧,加深对环境保护全局性、长远性、根本性的战略思考,不断提高理性思考能力、统筹谋划能力、组织管理能力、解决问题能力,每个人都为环境保护事业的大厦添砖加瓦,贡献新的更大力量。   

  (二)在深化改革上抓落实。   

  改革是最大的红利。我国改革进入攻坚期,必须以更大的政治勇气和智慧推动下一步改革。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美丽中国,环境保护必须不断改革创新。   

  制定环保改革创新路线图和时间表。环保改革的核心问题是正确处理环境与经济的关系,综合运用法律、市场、技术和必要的行政手段。目前,零星改革存在的碎片化问题较为突出,增加了改革的难度。必须做好顶层设计和总体规划,制定总体方案、路线图和时间表,增强改革的系统性、整体性和协调性,统筹规划、协同推进。今年改革的任务就是要在加快环境管理转型、下放审批权限、强化信息公开、扩大群众参与、改进工作作风等方面实现新突破。

  讲究方式方法创新。近年来,环保系统在创新工作方式方法上进行了不断探索和实践。善于“接地气”,以大工程带动大发展,科技标准先行,联防联控,以奖促治等,打开了工作新局面。要不断地提出新思路、研究新办法、制定新措施。   

  (三)在完成重点工作任务上抓落实。   

  今年10项重点工作已经部署,任务非常艰巨。既然定了,就必须想方设法加以完成。完成重点工作任务,需要思路的转换、方法的跟进和坚持不懈的毅力。在这些方面,有不少成功做法。近年来,环保投入很大,工程很多。怎样让资金发挥更大效益?我曾经提出,严管源、慎用钱、质为先。这对于推进环保能力建设,为污染减排提供支撑,发挥了明显作用。   

  近日部分地区出现的重污染天气,再次警醒我们必须狠抓污染防治这个根本不动摇。要把污染治理摆上更加突出的位置。信息发布是第一步,难在治理。如果信息发布了,而治理跟不上,会更加被动。取信于民,最终还是要靠治理,在改善环境质量上取得成效。   

  (四)在改进工作作风上抓落实。   

  工作思路明确以后,工作作风至关重要。作风正,才能形象好、事业旺。工作抓得不实、做得不好,主要是作风问题。全国环保系统作风建设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突出表现在会议、文件多,调研、解剖麻雀少;检查多,改进分析少。同时,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的现象仍然存在。缺乏改革创新意识和拼搏进取精神,是造成作风问题的重要原因。   

  我部贯彻落实中央改进作风八项规定的实施办法,共10个方面24条要求,主要就是要改进调查研究和督查工作,注重实际效果,减少基层负担;精简会议和活动,严格控制规模和时间,不断提高效率和质量;严格文件简报管理,控制种类和数量,提高质量和实效;加强因公出国出境管理,改进新闻报道工作。部党组的规定十分明确具体,可操作性强。要组织党员干部深入学习贯彻,对照检查作风方面存在的差距和不足,深入剖析原因和症结;建立健全规章制度,结合实际更加细化,更便于操作;坚持真抓实干,一个一个问题去解决,一件一件事情去落实,一项一项任务去完成;加强督促检查,建立长效机制,切实防止“前紧后松”、反弹现象的发生。   

  反对腐败、建设廉洁政治,是我们党一贯坚持的鲜明政治立场,是人民关注的重大政治问题。近年来,环保工作承担的责任越来越重,掌管的资金越来越多,随之而来的廉政风险也越来越突出。反腐倡廉工作必须常抓不懈,拒腐防变必须警钟长鸣。我们要认真贯彻落实十八届中央纪委第二次全会精神,全面推进全国环保系统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深入开展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要内容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建立健全权力运行监控机制,抓好防控措施的落实,坚决惩治各种违法违纪行为。各级党员领导干部要时刻不忘《廉政准则》,必须牢记“四常四戒四珍惜”(常修为政之德,力戒权力滥用,珍惜政治生命;常怀律己之心,力戒放纵自我,珍惜荣誉名声;常思贪欲之害,力戒见利忘义,珍惜家庭亲情;常弃非分之念,力戒浮华攀比,珍惜平凡生活)。   

  各级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勇于自带“紧箍咒”。要求别人做到的自己先要做到,要求别人不做的自己坚决不做。我多次郑重承诺,部党组主动接受全国环保系统的监督,要求大家做到的党组首先做到,要求部党组做到的我自己首先做到,请大家监督。我们一定要时刻牢记党的宗旨,始终保持昂扬向上的精神状态,从现在做起,从自身做起,从日常的事情做起,认认真真、干干净净为国家和人民工作。   

  同志们!党的十八大为环保事业发展描绘了美好前景。让我们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开拓创新、求真务实,继续探索环保新道路,为建设生态文明的现代化中国做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