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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前县产业集聚区总体发展规划(2020年) 环境影响评价补充分析报告一次公示
浏览: 发布日期:2020-06-16
台前县产业集聚区总体发展规划(2020年)
环境影响评价补充分析报告一次公示
一、规划概况
规划名称:台前县产业集聚区总体发展规划(2020年)
规划调整内容为:对台前县产业集聚区进行局部调整,调整内容主要涉及煤电产业二区,拟将产业集聚区煤电产业二区调整为循环经济产业园,用于布局发展造纸产业和塑料制品加工产业,调整后规划分为近期和远期,近期为2020年。
调整产业为:造纸产业、塑料制品加工。
二、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台前县产业集聚区管理委员会
联系人: 联系电话:0393-8750915
三、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评价机构的名称:郑州市东方环宇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联系人:陈长江 联系电话:0371-65350526四、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总体上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是调查区域环境概况和收集相关资料,依据规划基本情况进行规划合理性分析,编制补充分析报告评价大纲。第二阶段是进一步环境现状调查及现场监测,对产业集聚区建设造成的环境影响进行预测分析,给出环境影响评价结论,提出减缓环境不利影响的建议,进行公众参与,编制补充分析报告报相关部门,征求专家及领导的意见并进行修改,最后报批。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号)有关规定,现将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公布如下,欢迎您参与到产业集聚区的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中来。
(1)您是否了解产业集聚区规划调整内容;
(2)产业集聚区的调整是否会对您的生活工作产生不利的影响;
(3)产业集聚区的建设对当地的经济是否起到推动作用;
(4)您认为目前该地区的主要环境问题是什么;
(5)您对产业集聚区的建设有何意见及要求。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形式和时间
自公示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公众可以通过电话、书信等方式,向台前产业集聚区管理委员会或其委托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负责审批环境影响报告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