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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前县产业集聚区总体发展规划(2020年) 环境影响评价补充分析报告二次公示
浏览: 发布日期:2020-08-19
台前县产业集聚区总体发展规划(2020年)
环境影响评价补充分析报告二次公示
一、规划概况
规划名称:台前县产业集聚区总体发展规划(2020年)
规划调整内容为:对台前县产业集聚区进行局部调整,调整内容主要涉及煤电产业二区,拟将产业集聚区煤电产业二区调整为循环经济产业园,用于布局发展造纸产业和塑料制品加工产业,调整后规划分为近期和远期,近期为2020年。
调整产业为:造纸产业、塑料制品加工。
二、环境现状及环境影响概述
①废水:主要是本次调整区域内的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经排水管网,污水最终排入台前县产业集聚区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入梁庙沟。
②大气:调整区域内废气主要是各企业产生的工艺废气。集聚区对此制定了严格的废气管理制度,并采取先进的废气治理措施,以确保废气达标排放。
③噪声:产业集聚区噪声主要是工业噪声、社会生活噪声和交通噪声,噪声污染相对较小。在生产过程中,评价建议各企业采取良好的消音设备,经过消音、隔声、减震后可满足国家相应的标准要求,对当地居民生活影响较小。
④固体废物影响:产业集聚区固体废物主要有工业固废、生活垃圾等,按照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的原则和相关要求进行处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收集至转运站,统一送至垃圾填埋场填埋处置;工业垃圾中一般废物将进行资源化利用或由厂家回收利用;危险废物由有危废处理资质的公司进行安全处置。调整区域内产生的固体废物均得到妥善处置,对外环境影响较小。
三、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号)有关规定,现将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公布如下,欢迎您参与到产业集聚区的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中来。
(1)您是否了解产业集聚区规划调整内容?
(2)您认为目前当地环境质量现状如何?
(3)您认为本规划实施后,最应该加强哪方面的治理(或管理)?
(4)您是否支持本规划的实施?
(5)您对产业集聚区的建设有何意见或要求?
四、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台前县产业集聚区管理委员会
联系人: 联系电话:0393-8750915
五、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评价机构的名称:郑州市东方环宇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联系人:陈长江 联系电话:0371-65350526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形式和时间
自公示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公众可以通过电话、书信等方式,向台前县产业集聚区管理委员会或其委托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负责审批环境影响报告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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